记者近日从烟台市水利局获悉,近年来,全市共投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14.76亿元,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26万亩,建成池窖、塘坝、泵站、机井等各类水源工程6172处,新增节水能力6300万方,工程受益人口达99万人;2016年底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84.75万亩,占总灌溉面积的79.5%,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.6763,位居全省前列。
近年来,我市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工程,重点结合国家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,以“耕地灌区化、灌区节水化、节水长效化”为目标,积极推广普及管灌、喷灌、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,在全市形成了葡萄以微喷、滴灌、管灌为主,果树以管灌、微喷为主,苗木以喷灌为主,粮田以管灌、喷灌为主的节水灌溉模式,同时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机制,整合涉农涉水项目资源,全市农业节水取得显著成效。
在工程建设质量方面,市水利部门要求各区市要从材料设备采购、工程施工安装等方面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实施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、招投标制、建设监理制、合同管理制、竣工验收制等“五项制度”,立足建设“精品工程”、“示范工程”、“高效节水工程”,坚持高标准科学规划和施工建设,积极推广应用管灌、微灌、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及射频卡、水肥一体化、土壤墒情测报系统等新技术新设备,全面打造高效节水农田灌溉体系,效果明显。
同时,为确保工程良性运行,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用水户协会、工程建设、水价改革“三位一体”建设运行管理模式,工程建成后积极明晰产权,进行工程产权登记移交,将产权、管理权与经营权全部移交给用水户协会,由用水者直接参与从取水、用水、水量分配、水费收取、开支、工程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。同时开展水价改革工作,确定农业灌溉水价,经物价部门进行了批复,并由用水户协会制定水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,使水价确定科学合理,水费征收有理有据,保证了工程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,既满足了群众用水要求,又降低了灌溉费用,确保了节水灌溉工程长效运行。
下一步,市水利部门将积极探索总结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护经验,加强对老化失修节水灌溉工程的维修改造,尤其是早期实施的管道灌溉工程,通过长时期的运行,管道损坏、漏水现象严重,采取措施进行更新改造;继续加大节水灌溉资金争取力度,持续加强与省级水利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,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区市积极向上争取资金、项目支持,通过政府投资、以奖代补、先干后补等方式减轻农民投资节水灌溉工程负担;加强对农村节水灌溉技术人员在管理、技术方面的培训力度,提高农村干部、群众以及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节水意识和节水工程的管理技术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