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的通知》(水农[2014]276号)要求,通过地方申报、水利部组织初审、第三方评估和复审委员会复核等程序,拟确定山东省东平县等11个县(市、区)为第二批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。
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,现将拟确定的第二批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6月1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,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可传真或邮寄至水利部农村水利司,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(个人名义需署实名,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)。
传真:010-63204520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2条2号水利部农村水利司
邮编:100053
水利部农村水利司
2017年5月18日
第二批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名单
山东省东平县
山东省莒县
山东省陵城区
山东省台儿庄区
山东省沂源县
山东省邹城市
云南省宾川县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州区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
首批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名单
山东省肥城市
山东省岱岳区
甘肃省民勤县
新疆自治区吉木萨尔县
新疆自治区呼图壁县
新疆自治区阜康市
水利部2015年7月20日公布